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牢固树立并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带动原则,全力助推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已入库国家级绿色矿山7家、山东省绿色矿山36家。 一是制定建设方案。联合市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单位制定下发《泰安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针对在建矿山制定绿色矿山建设计划,对新建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做出明确要求,将绿色矿山建设所需的第三方评估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二是典型示范带动。组织矿山企业赴先进地区观摩学习,提高对绿色矿山建设的认识程度;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投入,以最小的环境扰动量获取最大的资源量和经济效益。 三是强化监督监管。自2020年5月起每月分3组对全市各县市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定期通报督查情况,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各县市区组建专项巡查小组,对绿色矿山建设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持长效常态,不断巩固绿色矿山建设成果,有效促进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