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市政府领导关于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问题相关批示指示精神,根据《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西宁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3年)》、《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西宁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成果评估考核验收工作方案》,2021年7月8日-9日、7月13日-15日,由市生态环境局和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参加,并邀请环境、地质、林草、水利领域专家组成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西宁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成果评估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对大通县已完成生态修复治理自查验收的10家矿山、2处生态扰动进行了市级评估考核验收。
市级评估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各领域相关专家先后两次对大通鹿场沟铜铅锌矿、大通县宝库乡大直沟石料用花岗岩矿、大通县新庄空心砖厂黏土矿、大通县鸿瑞萤石有限公司花石掌(中段)萤石矿等10家矿山以及宝库乡鹿场沟和宝库乡牛场(拌合站)2处生态扰动图斑的生态修复治理成果进行现场查验,并对现地查验当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大通县政府。
现场查验结束后市级评估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大通县政府及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水利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西宁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成果评估考核验收工作会议,依据大通县制定的“一矿一策”恢复治理方案逐一对10家矿山和2处生态扰动图斑生态修复治理成果进行评估验收,与会专家一致认为10家矿山、2处生态扰动图斑已基本按恢复治理方案制定内容完成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原则上同意通过市级验收,并提出相关优化建议:一是在矿山危险地带增加网围栏、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在高海拔矿山治理区域补播适宜草种,提高种草复绿效果。三是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区域的后期管护工作,持续巩固植被恢复成果。
下一步市林草局将全力配合市级评估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工作合力,督导大通县进一步加快宝库乡三塘沟兰新铁路弃渣场整治进度,确保年底前通过验收。同时,按照“一图斑一档案”要求,做好档案管理和已恢复治理区域的管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