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6个月。
根据《方案》,湖北省将开展大排查,聚焦无证开采等5种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以及停产整顿的煤矿偷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现有涉矿和原有涉矿的县乡村、现有矿山企业和已关闭矿山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摸底排查,对多发易发盗采地开展加密排查。充分发挥社会和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完善信访举报快速响应机制。
《方案》提出,对非法盗采组织者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无证开采、以探代采等盗采矿产资源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罚,拒不改正的,依法吊(注)销相关证照。对以工程建设名义盗采矿产资源的,坚决依法查处、取缔。对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要依法严惩,及时曝光。
据悉,湖北厅成立了督察组,采取明察暗访、矿产卫片执法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压紧压实属地分级监管责任,加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判,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彻底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