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矿山安全社会共治水平,近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各地矿山企业按要求制作举报奖励公告牌,并在矿山入口、入井井口或工业广场醒目位置悬挂公告牌。接报单位要公布举报电话,并将举报电话和接报记录等工作纳入应急值班值守内容。
《通知》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当地电视台滚动播放矿山举报奖励主要信息;摘选公告关键内容,在当地主流媒体刊登或播出;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宣传。要充分利用执法检查、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等契机,积极向矿山企业广大职工宣讲举报奖励有关规定,充分调动全社会特别是矿山企业职工举报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形成举报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强大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