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往往是非煤矿山事故高发、易发期,江山市“四个落实”扎实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降雨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确保汛期非煤矿山安全形势稳定。
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矿山企业充分认识当前汛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建全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落实主要负责人领导责任,把汛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管理部门、每个岗位。并结合本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组织开展防汛检查,制定防汛计划,落实防汛措施,增强汛期事故防范能力。
二是落实专家指导服务。江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家会诊,邀请矿山专家对全市矿山开采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本轮指导服务共排查矿体安全出口照明失效、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未落实、堆场轨道端部车挡不规范等隐患32条,并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以确保安全度汛。
三是落实企业隐患整治。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将发现的隐患录入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系统,并切实将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难以立刻完成整改的需制定好限期整治方案。江山市应急管理局将在汛期有计划地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根据矿山企业在系统上录入的隐患及整改情况深入检查。
四是落实应急救援演练。督促矿山企业根据生产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和危害特点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通过认真开展演练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组织能力、指挥能力及应变能力,严防重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