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下旬以来,长江委砂管局先后分3次对湖北宜昌、荆州、咸宁、黄石和黄冈等10个正在实施的规划可采区进行了现场检查,进一步加强对长江河道采砂规划许可实施的监督管理。
检查组在枝江市百里洲可采区,石首市杨波坦上、下可采区,监利市林场村可采区、公安县(石首市)藕池河口可采区、嘉鱼县簰洲湾可采区、鄂州市(团风县)人民洲可采区、阳新县半壁山可采区、蕲春县横坝可采区、黄梅县小池可采区等采砂作业现场,登上采、运砂船只查看现场采运砂作业情况,核查采砂作业位置,查阅采砂许可材料、现场监管日志和砂石采运记录台账等相关资料,检查砂石采运管理(电子)单运用情况,并就采砂现场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相关涉砂管理部门协调工作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与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管人员进行座谈交流,提出了强化采砂实施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检查组要求,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采砂规范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采、运砂全过程监管,按照监管方案落实各责任方特别是政府平台公司的管理责任,积极运用信息化、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严格贯彻执行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确保可采区管理规范有序和作业安全。
据悉,湖北省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积极开展规划可采区的许可和实施,推广政府统一开采管理模式,推进砂石资源高效合理利用,有力支撑沿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第一年度规划可采区的许可率达84%,走在全江前列。
湖北省水利厅砂管局,宜昌、荆州、咸宁、黄石和黄冈市相关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