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领域。其中,林某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附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大肆非法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承担高额民事赔偿,判令其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等费用共计29.6亿余元。

【基本案情】
2000年以来,以林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北江干流三水河段非法开采河砂超过1000万立方米,并实施多起刑事犯罪,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非法采矿行为导致河道生态环境及部分植被严重破坏,河流堤岸及地形地貌发生明显改变,出现严重水土流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高达29.6亿余元。
【裁判结果】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等,对林某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令其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等费用共计29.6亿余元。判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并连带承担上述赔偿责任。
【典型意义】
本案是全国判决赔偿数额最高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既打击了黑恶势力大肆非法采矿敛财的违法犯罪行为,又通过责令赔偿高额款项促进了珠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