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查审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查审批工作。
《通知》明确了坚持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并重、坚持靠前服务与便捷高效并举、坚持科学论证与依法压覆同步三个基本原则,并调整了重要矿产资源种类。通过对甘肃省优势矿种进行系统梳理,并结合《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34种矿产,将重要矿产资源种类由61个调整为42个,提出了8种不作压覆处理的类别,提升审查审批效率。
为进一步提升审查审批效率,严格管理权限,规范审查审批程序,《通知》明确了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初审、协调服务职责和初审时限;明确了审查审批意见有效期为1年,经申请可顺延1年。实施分类管理,优化审查审批工作。提出了按特定区域和单独选址分类管理模式,对特定区域项目实施“白名单”管理,“白名单”内的建设项目不再办理单个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查审批手续。与此同时,《通知》还提出,健全补偿机制,切实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通知》明确了补偿范围,以矿业权实际发生的勘查开发投入为基准,明确了补偿情形,细化了补偿依据,明确了补偿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