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兴龙坪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被利川市城投子公司——利川市靓利新材料有限公司成功竞得。该矿出让资源量3220.3万吨,生产规模300万吨/年,出让年限11年,成交价3693万元。竞得人还需额外支付山林、土地拆迁补偿、前期工作等费用4886.86万元,经测算,该矿资源价款约4.1元/吨。
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首次征收比例为采矿权出让收益的10%,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均摊征收年限为首次发证时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的一半(均摊年限不足1年的部分按1年计算)。

矿区位于利川市城区320°方位,直距约9千米,行政区划隶属利川市凉雾乡小青垭村,距离利川市城区约12千米,车程约20分钟;矿区西南侧有矿山公路与G318国道相连,距离约3千米,交通条件便利。
根据公告,利川市兴龙坪矿区前期工作费用包括266.86万元不纳入挂牌起始价,由竞得人直接支付。该项目所涉山林、土地共计983.01亩已全部完成流转,流转金额3870万元;同时矿区周边300米安全距离内所涉14栋构建筑物(房屋)已于农户达成协议,拆迁补偿金额为750万元,也由采矿权竞得人支付。
采矿权出让后,办理矿区建设用地手续时所用指标由利川市人民政府无偿提供,待该采矿权出让合同期限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并完成生态修复后(原则上矿区范围内坡度250以下的土地优先复垦为耕地)所产生的耕地指标应无偿交还利川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