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化解煤炭行业产能过剩去产能方案
事件
2月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发〔2016〕7号),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结构性改革、抓好去产能任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推动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
一、去产能方案
工作目标:在近年来淘汰落后煤炭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我们从去产能体量上分析认为,较符合市场预期。因为受近年来煤炭价格大幅下跌的影响,我们测算2014年至今,市场经济作用下已经主动退出产能约2亿吨。《意见》称在此基础上再退出产能5亿吨,合计去除产能7亿吨,符合市场预期。另外“减量重组5亿吨”,虽然在表观数据上产能减少,但并不能够代表产量将会减少,所以该方面政策影响尚需根据国家后续出台的置换比例进行具体分析。
退出过剩产能标准细化,更有利于落实。《意见》中对于退出过剩产能的标准进行了细化规定,分别在质量和环保方面,以及技术和资源规模等方面进行可规定。因为对将要退出的过剩产能做了精细化规定,充分考虑了不同地区、不同省份的资源和市场状况,并没有采用“一刀切”的方式,这将很大程度上提高政策的可执行性。
推进企业改革重组。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企业,利用3年时间,力争单一煤炭企业生产规模全部达到300万吨/年以上。分析认为该举措将促进行业整合,将有效的促进各地区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甚至将会引发新一轮的煤炭资源大整合。
二、政策措施
加强奖补支持。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按规定统筹对地方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中的人员分流安置给予奖补。做好职工安置。内部转岗、内部退养、支付补偿解除合同以及再就业帮扶等方式。在奖补和职工安置方面,基本符合市场预期。据我们了解目前各地方政府和企业以及企业员工方面均对该政策持欢迎和积极配合的态度。预计相关方面阻力较小,甚至在16年因此去产能进度将会超预期。
金融方面:对仍能恢复市场竞争力的骨干煤炭企业,金融机构要加强金融服务和支持。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落实金融机构呆账核销的财税政策,完善金融机构加大抵债资产处置力度的财税支持政策。该政策明确了政府将不会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进行“兜底”。预计随着煤炭行业去产能的稳步推进,矿业不良贷款将迎来爆发期,具备矿业背景的不良处置类上市公司海德股份最为受益。
盘活土地资源。支持退出煤矿用好存量土地,促进矿区更新改造和土地再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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