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一采区运输上山架空乘人装置、一采区上山输送机设备和辅助运输设备安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6528003931001068)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库尔勒市
2.项目规模: 本项目包含一采区运输上山架空乘人装置、一采区上山输送机设备和辅助运输设备安装,一采区运输上山架空乘人装置安装含机械设备、电控装置、信号装置、远程监控、横梁等的搬运及安装,一采区上山输送机设备含输送机机械部分、电控部分、皮带保护、胶带、破碎机、除铁器等的搬运及安装,辅助运输设备含单绳缠绕式矿井提升机机械部分、电控装置、信号装置、通信装置、一坡三挡、液压站、润滑站、天轮、压绳轮等的搬运及安装。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E6528003931001068001001
标段(包)名称: 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一采区运输上山架空乘人装置、一采区上山输送机设备和辅助运输设备安装工程
招标范围: 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一采区运输上山架空乘人装置、一采区上山输送机设备和辅助运输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3.投标其他条件:(1)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2021年之后成立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2024年成立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内容;(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