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0635-1103N244 截止日期:2011-12-14
1.受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 , 就其五矿、十三矿、朝川矿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所需设备进行公开招标,在首次公告的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内,本项目中包 4 ( 甲带给煤机 )、包 5 ( 空气炮 )、包 6 ( 圆振动筛 )、包 15 ( 一井压风机房电控系统 )、包 17 ( 牛庄副井中央泵房水泵、水泵电机、己二下延水仓排水泵 )及包 18 ( 潜水排沙泵 )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不足三家,现应业主要求发布重新招标公告,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设备提交密封的投标。
2. 项目内容: 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3. 本招标为公开招标。
4.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即日起至 [ ( 2011 年 12 月 14 日 ) 8 : 30 时 —12 : 00 时, 14 : 30 时 -- 下午 17 : 30 时 ] ( 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 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凡已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但未在首次公告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 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从招标代理机构以 [500.00 元 / 包 ] 的价格购买完整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 [50.00 元 ] ,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6.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 合格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
6.2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6.3 投标人提供其它制造商的设备参加投标应取得该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6.4 投标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充足的资金保证,财务状况良好。
6.5 投标货物属国家强制许可或认证的产品时制造商应取得有关许可证或通过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
7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2% ,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 187 号金成大厦 B 座 9 - 11 层
邮 编: 450008
联 系 人:李玮 王晓冬 李炎
电 话: 0371-65954154
传 真: 0371-65954154
电子邮件: zhaobiao3bu@126.com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东明支行
银行帐号: 76070154800002474 (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