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技术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对第四次招标后不足三家未开标的包,以及废标的包重新整合后进行第五次招标采购。
二、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YZ2011089604193C4
2.2招标内容:
包号 产品(项目)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
单位
1 恒温水浴振荡器 详见省质检院附件1 1 台
冷凝水循环系统 2 套
制冰机 1 台
温控摇床 2 台
超纯水机 1 台
常规化学及微生物检验设备 1 套
2 水浴锅 详见省质检院附件2 2 台
冲击试验低温槽 1 台
热膨胀仪 1 台
反复弯曲试验机 1 台
颚式破碎机 1 台
圆盘粉碎机 1 台
3 F1 大砝码检测专用车 详见省计量院附件1 1 套
2.3 交货期:要求尽快交货,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并报出最短交货时间,交货期将作为评标因素之一(若设备技术规格中另有要求的,以技术规格要求交货期为准);
2.4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5 投标人可 按照 包号 对一个或多个 包号的设备 进行投标,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予以确认, 投标时必须按照包号分别进行制作、封装及投递投标文件 ,投标人需对每一包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 否则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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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资格要求:
(1)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有生产厂家提供的长期代理协议原件或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授权。
(2)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的正本复印件)或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产品的用户清单及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若设备技术规格中另有要求的,则还应满足技术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质要求。
(5)缴税所属时间在 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期间的连续2个月 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6)缴费所属时间在 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期间的连续2个月 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月13日起至2012年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五楼510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2月2日(星期四) 09:30~1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2月2日(星期四)10:0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 昆明市 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要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授权代理委托人必须携带以下原件参加开标:
(1) 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后的复印件公证书)。
(2) 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公证后的复印件公证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公证后的复印件公证书)。
(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 要求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携带的各种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不可封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后果自负。投标文件中须有该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采购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胥萌、赵晨、张志磊、唐家琼 联系电话:0871-5317631、5354397
传真:0871-5317631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大观路164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五楼招标四部
邮政编码:650032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