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任务通知书编号BM20120459),受长春理工大学的委托,对长春理工大学教学实验设备进行招标代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确定供应商。
2、谈判项目名称:长春理工大学教学实验设备
3、谈判项目编号:JLXD2012-0831-01/02/03/04
4、谈判项目内容:
包号 内容 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 备注
1 专业实验设备23:红外偏振成像测试分析系统及配件 30.10 进口
2 专业实验设备24:1.生物显微镜
2.振动筛
3.其它 21.40
3 水电改造、试验台安装 36.90
4 维修安装工程 84.66
报价超于本预算的采购人恕不接受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六部分》。
交货地点:长春理工大学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5.1第1包、第2包、第3包要求:
5.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5.2第4包 企业资质 要求:
5.2.1吉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壹级;
5.2.2 NVR设备通过CCC认证;
5.2.3为保证良好的售后服务和设备更换维修效率,要求设备生产厂商也要在吉林省本地有在当地税务机构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5.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报价。
5.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6、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12年11月27日至 2012年11月2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吉林省信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省政务大厅六楼) 购买。
6.1第1包、第2包、第3包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购买谈判文件(以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备齐,加盖公章)。
6.2第4包须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购买谈判文件(以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备齐,加盖公章)。
6.3谈判文件每包售价 300.00 元人民币,售出不退,若邮购需加国内邮费50元人民币。
7、报价文件的递交和谈判时间、地点
7.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7日13时00分。
7.2谈判时间:2012年12月17日13时00分,谈判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保证金:不少于投标总价1%的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取整到千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理工大学
采购人办公地址:长春理工大学国有资产处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宋老师 0431-8558224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天宝街403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刘峰 0431-8180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