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亦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 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上大压小” 2 × 600MW 级超超临界机组工程(以下简称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补充脱硫标段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7.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
7.2 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600MW级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有与国内外600MW级超临界及以上等级机组的良好合作业绩;
7.3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7.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7.7 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7.8 投标人业绩应当提供合同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7.9 以上为一辅招标设备通用的资质要求,以下为一辅招标设备其他特殊要求:
第一批辅机设备投标人资质要求
(华电集团直接管理范围)
序号 名称 投标人资质
1 脱硫系统
1. 注册资本金3000 万元以上;
2. 具有环境专项甲级设计及总承包一级资质;
3. 近五年内具有3 台套600MW 级及以上机组EPC 总承包国内投运业绩。
延缓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与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
2 、公告时间: 2014 年 5 月 30 日至 6 月 6 日
3 、延缓购买标书时间: 2014 年 6 月 6 日至 6 月 11 日 17:00 时止。
附件 :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 ,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