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受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新疆国泰新华准东经济开发区一期40万吨电石项目常温除尘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0722-1470-FE979SXB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国泰新华准东经济开发区一期40万吨电石项目常温除尘设备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内容:
提供电石生产所需常温除尘设备9套,负责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卸车、安装、调试等。具体如下:
货物名称 数量
环形加料机除尘系统 3套
炭材堆场地下受料槽除尘系统 1套
综合筛分室除尘系统 1套
石灰石卡车卸料地下受料坑除尘系统 1套
原料筛分除尘系统 1套
成品仓除尘系统 1套
炭材上料除尘系统 1套
每台常温除尘设备由除尘风机和除尘器组成。其中风机为机电一体化产品,供货范围为:离心式除尘风机(含电机)及其配套件、安装材料等。除尘器为机电一体化产品,供货范围为:除尘器本体、电控部分及其配套件、安装材料等。
供货方应提供设备安装、调试运行阶段所需的易损件、更换件及安装调试用的专用工具。
运行环境温度:46℃至-41.1℃。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在中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500万元。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常温除尘设备设计及相关研发能力和制造能力。
(4)必须具有供货能力;且至少应附不低于3个电石炉行业用户使用证明函。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冻结。
(6)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四、有意向的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开 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至少3个电石炉行业用户使用证明函(需提交合同及对方联络人和座机号码及用户使用证明)。
4、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
5、报名须知:本项目招标采用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符合本公告“第三条”的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下午18:00 (北京时间,下同)联系招标公司报名,并按照本公告“第四条”的要求将相关证件和业绩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至cfetsxb@163.com邮箱。资料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再根据5.1~5.5的要求办理CA证书。
5.1已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投标单位可直接使用数字证书(CA证书)登录招标网站报名,并保存报名回执。
5.2 未办理比比网CA证书的客户,需在网上上注册并联系招标公司办理比比网CA证书并履行网上报名手续,报名截止时间以报名须知所述时间为准。
5.3 首次办理比比网CA证书的客户,需要在比比网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的客户请尽快携相关资质证件前往比比网CA证书办理点办理比比网CA证书。
5.4 办理CA证书需携带两份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及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电子版1份。
5.5 CA证书每枚: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1、时间:2014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14日(不含节假日);每日10:00 — 18:00(北京时间)。
2、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东方广场(延安北路198号)11层1122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7月29日上午12:30时(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期之前递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14年7 月29日上午12: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授权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开标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东方广场(延安北路198号)11层1122室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东方广场(延安北路198号)11层1122室
联 系 人:庞开菊
电 话:0994-2501122 15199686244
电 子 邮 箱:cfetsxb@163.com
开户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驻山西办事处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0502121609200138521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