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SZB-1404-F204
1.招标条件
受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为其焦家寨选煤厂(EPC)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批准文号:同煤轩董字【2013】65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西省原平市轩岗镇焦家寨矿
2.2监理工期:自总承包单位开始施工之日起到竣工验收止
2.3招标范围:
(一)焦家寨选煤厂(EPC)工程勘察阶段的服务:协助发包人编制勘察要求、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
(二)焦家寨选煤厂(EPC)工程设计阶段的服务:协助发包人编制设计要求、组织会审设计方案(邀请专家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方案进行会审),监督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审查意见(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
(三)焦家寨选煤厂(EPC)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的协调管理,达到工程验收合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资格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矿山施工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煤炭行业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质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3.1企业单位: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企业资质证书;③、法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3.3.2项目总监:①、高级职称以上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②、近三年具有同等规模三个(含)以上的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原件);
3.3.3外部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文件、任命文件、有关证明
①、外部施工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②、企业对进驻集团公司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负责人、经营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上述人员的3年养老保险交讫证明。
3.4投标单位或个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需要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1日(周六上班,周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晋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19号鸿富小区综合楼14层)持本公告3.3所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8月6日17:00~18:0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投标地点:山西省原平市轩岗镇西山宾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2014年8月7日09:0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山西省原平市轩岗镇西山宾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省原平市轩岗镇
联系人:李先生13835028835
山西晋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19号鸿富小区综合楼14层
邮编:030006
总机电话:0351—7535898753141880654408065541
财务电话:0351—7531232
传真:总机转8008
邮箱:jszb508@163.com
联系人:李先生(总机转8030)刘先生(总机转8031)
开户名:山西晋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行号:301161000061)
帐号:141000684018170189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