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委托,就下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具体技术规格及参数详见第六章)
标段2
碎煤系统(碎煤能力300t/h):
1、无堵可逆细碎碎煤机1台(套)
2、回转筛1台(套)
3、永磁自卸式除铁器1台(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本必须在200万元人民币(含)或等值货币以上,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标段2投标人必须为专门从事碎煤设备的专业生产厂家,具备国家颁发相关的设备制造许可证。
3)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本次招标相关设备近三年的供货(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且运行1个及以上业绩,并提供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资料。
5)投标人在2012年至2013年财务情况良好,提经中介机构审核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且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法律纠纷,提供无法律纠纷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5年4月9日起至2015年4月16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30时(北京时间)在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一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号11楼1101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昌市省府大院支行 帐 号:9558851502000136583
联系人:杨先生、易先生 联系电话:(0791)86227824(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