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5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近日,我市明确取消5项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为:民办学校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审批,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矿山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地热、温泉、矿泉水、卤水、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中央、省驻德企业、市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认定。
此外,我市还承接了省级下放的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等12项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