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尘系统技改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概况
受的委托,就其利用企业自筹资金的“除尘系统技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1.1 项目名称:除尘系统技改项目
1.2 招标编号: 0701-1740ITC7017
2. 招标范围:
乙方依据甲方要求,负责设计、提供材料并实施树脂厂一、二期电石破碎至发生厂房共 8 套(一期破碎厂房 2 台、一期料仓1 台、一期发生厂房 1 台、二期料仓 2 台、二期发生厂房 2 台)除尘器的改造工程;乙方根据甲方现场实际情况,负责设计、提供材料并实施一套气体输送装置,将一期除尘器收集的电石灰输送至一期发生厂房楼顶,然后用一台除尘器将电石灰集中到料斗内,再接管将料斗内的电石灰卸至加料横皮带上供发生器使用(具体见图纸)。
(注:所有投标单位须进行现场踏勘,然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写技术方案并附在投标书内。)
3. 招标内容:
包 号 包名称 详细内容
第 1 包 一期 4 台除尘器和气体输送装置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书”
第 2 包 二期四台除尘器
加入日期: 2017-03-03 截至日期: 2017-03-24
4. 项目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树脂厂院内。
5. 计划工期和履约期限:
该项目计划工期为 2017 年 3 月至 8 月;履约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项目质保期结束后。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 万元(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2 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尘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3 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4 投标方需提供至少 3 家电石除尘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6.6 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6.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7. 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和发售日期:
7.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 年 3 月 3 日至 2017 年 3 月 10 日,上午 9:00 至 11:00 ,下午 2:00 至 4:00 。
7.2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7.3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通用招标网 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浏览招标公告及预览招标文件(部分)。如需购买,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技术支持电话: 010-63348126/8420 。
7.4 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上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选择网银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发票在开标时领取;选择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前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厦 1层标书室现场交款并当场领取发票,完成交款手续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工作时间(现金、支票方式):每天(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 11:00 、下午 2:00 - 4:00 。联系人:杜庆;电话: 010-63348281 。完成上述现场交款手续的投标人随后需登陆通用招标网 ,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7.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 / 包(不接受邮寄),售后不退。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2017 年 3 月 24 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根据招标人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原件参与开标仪式。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厦 318 会议室。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王永林
电 话: 0483-8182388/18648312056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厦 1504 室
邮 编: 100055
联 系 人:仪传记、范琪
电 话:( 010 ) 63348436/63348438
传 真:( 010 ) 63348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