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口市秀英区书场村村民介绍,3月底,金滩路一处被围墙隔离起来的空地上有人倾倒了大量建筑垃圾,围墙已被撞倒。村民向“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城管执法人员到场调查后,认定垃圾是隔壁一处在建的房地产项目违法倾倒的。城管部门立案调查此事,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海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时清运垃圾。 “一个月了,垃圾还没运走,城管也未向违法单位下发处罚决定书。”一村民说。对此,秀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中队中队长黎某介绍,已经将相关材料上报给局法规室,由法规室负责出处罚决定书。 8日下午,法规室相关负责人调查后发现,执法中队已于4月中旬送来相关材料,但应由执法人员提供的处罚意见却没有,也未注明处罚金额,因此他们无法出具处罚决定书。据介绍,该房产公司未经核准擅自把建筑垃圾渣土私自处置,该行为已涉嫌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属违法行为,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29999元人民币。法规室将通知执法人员尽快补充处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