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株洲市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诚信等级考核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印发。《办法》明确,由市城管部门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诚信等级考核。今后,违规次数多的企业,其下属车辆将无法上路,甚至取消企业营运资质。 《办法》规定,将按照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方式,对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实行诚信等级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季度内累计违章达到5次,将取消该车司机上岗资格,企业连续两个考核年度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则取消其城区建筑垃圾营运资质。 该《办法》自7月1日起试行,原《株洲市建筑垃圾企业考核实施办法》同时废止。考核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市民举报投诉可拨打举报热线:2868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