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县(市、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我省14个县(市、区)启动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醴陵市是株洲地区唯一被纳入试点的县(市、区)。
近年来,醴陵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出台了《醴陵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通过推进渣土运输公司化运作、利用信息化平台对渣土运输实施监管、积极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引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等系列措施,基本杜绝了城区渣土运输“黑车”现象,确保全市连续3年渣土运输零事故,市民相关投诉明显减少,城区环境卫生和空气质量显著提升,初步建成了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体系。
目前,醴陵市已全面启动“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县(市、区)”试点工作,积极出台《醴陵市城市装修垃圾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城市装修垃圾全程处置管理;首座规模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已正式建成投产,该项目占地面积30亩,总投资额约1000万元,拥有反击破碎石生产线2条、环保设备1套、污水处理设备1套、挖掘机3台、装载机2台,项目年设计处理消纳建筑垃圾规模为20万吨,处理规模走在全省前列。
下阶段,醴陵市将对照开展试点任务要求,进一步抓好建筑垃圾管理和推进资源化利用工作,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行垃圾分类治理,力求在改善市容市貌上有成效,在完善基础设施上有提升,在解决民生问题上有业绩,助推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