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市完成在建生产矿山修复3处、面积19.92亩,完成废弃矿山修复3处、面积110.09亩。 计划详实。全年计划修复废弃矿山11个,其中杜集区3个、烈山区7个、濉溪县1个,计划投入资金22887.57万元,计划治理矿山压占损毁面积997.95亩;计划修复在建生产矿山面积10004.37亩,使用基金12436.62万元;计划建设矿山监测点84个,使用基金246.8万元。 严把节点。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年度治理计划,落实矿山生态修复的“边开采、边治理”矿山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把控时间节点,确保按计划有序推进。 强化监督。严格监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运行,充分发挥实效。按月调度项目推进,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年度考核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