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2022年度工作要点》(简称《工作要点》)经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巩固和深化长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成果,维护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保障防洪、供水、通航、生态安全,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根据《工作要点》,三部门将强化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击。加强涉砂“采、运、销”监督检查,督促沿江各地加强日常巡江检查,聚焦“人、船、砂”,利用砂石采运管理单,重点检查砂石开采、运输、过驳、上岸、堆存、销售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砂违法行为。加强非法采运砂执法打击,指导督促沿江各地常态化开展非法采运砂执法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防非法采砂反弹。
同时,三部门将强化采砂船舶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沿江各地加强对船舶修造企业(点)的监管,严禁非法改造、建造采砂船舶,严禁隐藏采砂设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坚持对“三无”采砂船和“隐形”采砂船零容忍态度,严查证件不齐、船证不符的采砂船;推动地方政府加大“三无”“隐形”采砂船拆解力度,干流基本实现“动态清零”;依法严厉打击运输船参与盗采江砂、非法运输江砂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管理,指导督促沿江各地建立完善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控措施,全天候严格管控,严禁采砂船舶非法移动行为;对集中停靠点采砂船舶监管不严,致使采砂船舶非法移动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外,三部门还将强化砂石综合利用管理,加强采砂许可管理,加强疏浚砂利用管理,完善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