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16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以下16家非煤矿山企业因安全生产许可证届满未办理延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注销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企业如需恢复非煤矿山生产、作业,应在恢复生产、作业前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申请办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矿山企业名单。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