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矿产资源丰富,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素有“有色金属之乡”的美誉。但是多年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低效粗放,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前谋划、科学部署、精准施策,助力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提质增效。
一是逐一核查图斑,有序投入治理。自2021年起,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了历史遗留和无责任主体矿山疑似图斑核查工作,我市共核查出历史遗留矿山图斑437个。市政府高度重视,印发了《赤峰市历史遗留和无责任主体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通报制度,明确了旗县区政府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有力的推动了治理工作的进程。截至目前,自然资源部核查确定的437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中,402个已完成治理,累计投入治理资金2.3亿元,完成治理面积9.4933平方公里,剩余未完成治理的图斑已全部列入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现正在治理中。
二是开展自查纠察,主动担当作为。按照市政府决策部署,敖汉旗、松山区自行排查出图斑81个。两旗区政府多渠道落实治理资金,通过政府自筹和争取自治区专项治理资金等方式推进治理进度。截至目前,敖汉旗自行排查出的25个已完成治理,累计投入治理资金741.11万元,完成治理面积0.3973平方公里;松山区自行排查出的56个图斑正在争取自治区专项治理资金。
三是提前开展筛查,摸清问题底数。为响应国家号召,赤峰市政府主动作为,对辖区内的历史遗留和无责任主体矿山进行了再次筛查摸底。2024年4月,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联合开展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入库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各旗县区排查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情况,结合我市实际,拟申报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项目6个,项目总治理面积约4.0314平方公里,治理资金预算总额约1.7亿元。
四是赶赴实地复查,保障治理效果。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和赤峰市《历史遗留治理工作方案》,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多次组织专家对已完成治理的图斑开展了抽查检查工作,现场反馈了专家意见,要求各旗县区按照专家反馈意见,提高治理标准,避免工程质量差、治理进度滞后等问题。2023年初以来,市本级共完成了对12个旗县区75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的抽查检查工作。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督促尚未完成图斑治理的旗县区,严格按照自治区项目管理要求,继续推进历史遗留和无责任主体矿山治理工作,稳步提高矿山生态修复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