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屯昌县中建农场大月岭矿区东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加工区(EPC+O)工程总承包圆锥破碎机采购(项目编号:hizw20250430012)已由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022-469022-47-03-00007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自筹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屯昌县屯昌-中建公路X381县道北侧(距屯昌县城约10km,距中建农场公司约2km,隶属坡心镇(中建居)管辖)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骨料生产线布置于矿区南侧,设计资源处置能力2500吨/小时,主要生产31.5~20mm、20~10mm、10~4.75mm、<4.75mm四类不同粒径的建筑骨料及石粉(泥饼)。其中本次招标矿区面积约0.8163km2,出让矿区范围内资源储量5281.23万m?,可采储量4472.80万m?,开采主要矿种为建筑石料用花岗岩。以绿色矿山的理念和建设标准建设,以实现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绿色矿山。项目主要包括矿区、骨料生产线及配套的综合营地、给排水及水处理、供配电及电控、生产线调试及投料试运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职业健康保护、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智慧矿山管理系统等工程。工程规模设计产能600万吨/年(小时能力2500吨/小时,单班工作制),修编后实现990万吨/年(两班工作制)。招标控制价28,000,0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9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屯昌县中建农场大月岭矿区东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加工区(EPC+O)工程总承包圆锥破碎机采购;标段编号: hizw20250430012001;标段类型: 设备;控制价:280000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屯昌县中建农场大月岭矿区东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加工区(EPC+O)工程总承包圆锥破碎机采购。(具体以第五章供货要求包含的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满足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7)投标人可以是制造商或其代理商。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唯一性,即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为制造企业或制造企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须出具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