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推动高速公路融合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海埂会堂举行,会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就《政策措施》进行介绍。
《政策措施》中提出,支持“高速+石材”。支持州(市)政府通过市场化方式依法将砂石资源作价补充建成、在建、新建高速公路出资缺口。推动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固体废弃物作为路用材料循环利用。
在当前各地基建资金紧张的大背景下,云南省政府出台政策,通过市场化方式将砂石资源补充“基建资金缺口”值得重点关注,此项举措或将会对其他省市产生启发和借鉴作用。该做法有助于缓解基建项目资金压力,同时促进砂石需求提升!


《政策措施》第二章拓展融合发展路径第8条指出,支持“高速+石材”。
支持州(市)人民政府主动采取“高速+石材”打包开发模式,通过市场化方式依法将砂石资源作价补充建成、在建、新建高速公路出资缺口。
高速公路项目施工单位在批准的作业区域和建设工期内,因施工需要采挖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黏土可直接用于该工程建设,可不办理采矿许可证,不用单独办理安全许可证。
用地范围外建设的专供高速公路项目的砂石料场,按规定报批后不受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管理,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项目建成后年开采规模低于100万吨的砂石料场按程序予以关闭。
当地政府要强化区域内高速公路建设所需砂石资源保障。支持科技创新,推动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固体废弃物作为路用材料循环利用,降低高速公路建设养护成本。
(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管理厅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