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山地地区因其复杂的地质条件、丰富的砂石资源和脆弱的生态系统,成为我国砂石资源开发矛盾最为突出的区域之一。近年来,随着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的波动、环保政策的趋严以及地方治理能力的不足,这一区域的砂石开发逐渐陷入多重困局。
一、供需失衡与政策调控的矛盾
西南地区作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砂石资源开发长期面临“既要保生态,又要保发展”的难题。2024年,全国砂石产量同比下降9.4%,市场供大于求的态势显著。西南地区因交通不便、运输成本高,砂石供需呈现区域性失衡。例如,贵州省2024年新设砂石矿权106宗,居全国第二,但矿权流拍率近三成,反映出市场对新增产能的谨慎态度。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为缓解财政压力,仍倾向于通过矿权出让获取短期收益,导致“规划超前、需求滞后”的矛盾加剧。
政策层面,自然资源部虽鼓励编制砂石专项规划,但西南山地因地形破碎、生态敏感,集中开采区难以科学划定。以张家界市为例,尽管砂石矿权从2019年的129个缩减至23个,但非法采石制砂行为仍屡禁不止,甚至借“森林防火通道”“养殖场建设”等名义变相盗采,暴露了规划与执行之间的脱节。

二、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的冲突
西南山地生态系统的脆弱性,使得砂石开发极易引发连锁性环境问题。2024年中央环保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显示,张家界市因非法采石导致毁林占地、水土流失等问题突出,部分企业“边开采、边破坏”现象普遍。凉山州雷波县和金阳县在沿江高速建设中,因监管缺失,河道盗采砂石泛滥,甚至出现“合法买一车,夜间盗采无数车”的乱象,严重威胁长江上游生态安全。
政策要求砂石开发“边开采、边治理”,但在西南山地,矿山修复成本高、难度大。例如,张家界市桑植县虎头垭采石场生态修复质量低下,复垦复绿滞后,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缺失与地方监管乏力。此外,矿山修复产生的土石料本应优先用于工程自身,但部分企业违规销售牟利,进一步加剧生态修复资金缺口。
三、利益纠葛与治理能力的短板
砂石资源开发涉及多方利益,地方政府、企业、村民的博弈往往导致治理失效。广安市方坪大道砂石资源违规案件中,公职人员与“砂霸”团伙勾结,非法盗采国有资源,而执法部门“查而不处、处而不严”,折射出权力寻租与监管虚化的深层问题。类似现象在西南地区并非孤例,凉山州部分砂石企业通过“关系运作”逃避审批,地方部门则以“重点项目优先”为由默许非法开采,形成“法外特权”的恶性循环。

治理能力的不足还体现在政策执行的“一刀切”与灵活性缺失。例如,自然资源部要求砂石矿权“净矿出让”,但西南山地因用地、用林手续复杂,矿权投放与实际需求错位,导致大量矿权流拍7。此外,环保督察整改“重形式、轻实效”,张家界市虽开展专项整治,但非法加工点仍普遍存在,污染防治设施形同虚设。
四、破局路径:从“堵漏”到“疏解”
破解西南山地砂石困局,需从政策优化、技术转型、治理创新三方面发力:
强化规划统筹与生态红线约束
依据《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西南地区应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禁采区,探索“集中开采区+分散补位”的弹性布局。同时,借鉴甘肃省“三个阶段解决五个问题”的整治经验,严控矿权投放规模,推动过期矿山依法退出。

推动机制砂石与替代资源利用
提升机制砂石比例是缓解河湖砂压力的关键。西南地区可依托丰富尾矿资源,推广固废制砂技术,减少对天然砂的依赖。例如,凉山州高速公路建设中,部分标段利用隧道洞渣生产机制砂,为“就地转化”提供了可行路径。
构建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
针对非法开采屡禁不止的问题,需强化“行刑衔接”,建立自然资源、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广安市砂石案件暴露的监管漏洞警示,需通过“一案双查”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对失职渎职公职人员严肃追责。此外,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矿山修复效果进行动态监测,确保“谁破坏、谁治理”落到实处。
西南山地砂石资源开发的困局,是生态保护与经济增长的失衡、短期利益与长期可持续的矛盾。2024年以来,从中央环保督察的雷霆问责,到自然资源部“激励与约束并举”的政策调整,均释放出“严监管、促转型”的明确信号。未来,唯有通过科学规划、技术创新与治理革新,才能实现砂石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共赢,为西南山地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