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伸缩输送机等收储用机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邹城市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伸缩输送机等收储用机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邹城市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伸缩输送机等收储用机器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ZCZH-2025-S003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9000.00元
5、采购内容:邹城市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伸缩输送机等收储用机器设备采购内容包括:伸缩输送机2台、卸粮机1台、输送机1台、转向伸缩装仓机1台、液压补仓机(抛粮)1台、双滚筒脉冲除尘悬振筛1台、升降平台1台和移动式升降风机4台。(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6、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能在国内合法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2.2 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经营并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2.3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声明) ;
2.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3.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3.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4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5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2.6 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7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9 分公司参与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