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3宗砂石矿挂牌出让公告。这3宗矿均为“净矿”出让,分别位于宾阳县(2宗)、西乡塘区(1宗),资源储量近1.22亿吨,生产规模605万吨/年,出让年限13-20年不等,起始价共超2.38亿元。若加上近1.66亿元原采矿权人矿山资产及其他费用,这3宗矿权平均资源价款约3.32元/吨。
根据公告,这3宗采矿权出让收益皆可分11期缴纳,首期缴纳15%(含竞买保证金转为采矿权出让收益的部分),剩余85%实际成交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分10期均摊缴纳。2025年10月15日-16日结束挂牌。
宾阳县邹圩镇外通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该采矿权位于宾阳县北偏东19°方位、直距约24千米的白达新村北部。矿山总设计可利用资源量5711.24万吨,设计生产规模300万吨/年,出让年限20年(其中含基建期1.6年),起始价8750万元。

本次出让属于“净采矿权”出让,该采矿权为露天矿山调整矿区范围重新出让矿山(矿区中部为原设置的宾阳县邹圩镇外通山采石场采矿权已完成注销),原采矿权人已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及长期待摊费用以及剩余已处置过收益的矿产资源储量市场价值共约5111万元,竞得人如不是原采矿权人,应一次性全额支付补偿款给原采矿权人。此外,前期工作费用94.1万元,土地林地等补偿费用2562.5万元也由竞得人额外支付。
宾阳县思陇镇老虎山矿区花岗岩矿
该采矿权位于宾阳县县城256°方位、直距约21千米处,矿区花岗岩矿累计查明资源量(控制+推断资源量)4373.2万吨,其中建筑用花岗岩矿3053.63万吨。出让年限20年(含基建0.2年),起始价近1.09亿元。
从生产规模来看,建筑石料用花岗岩为149.2万吨/年,饰面用花岗岩荒料为13.5万方/年,建筑用砂(机制砂)为20.3万吨/年,建筑用砂(水洗砂)为17.6万吨/年。

本次出让属于“净采矿权”出让,该采矿权为露天矿山调整矿区范围重新出让矿山,矿区中心原设置的采矿权(宾阳县平安采石场)已完成注销。原采矿权人已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及长期待摊费用以及剩余已处置过收益的矿产资源储量市场价值共约5326.67万元,竞得人如不是原采矿权人,应一次性全额支付补偿款给原采矿权人。此外,前期工作费用220万元,土地林地等补偿费用787.95万元也由竞得人额外支付。
竞得人应在取得采矿权许可证后,立即筹备组织开工建设,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0.2年内具备开采条件并投入生产。对属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原因而导致的竞得人无法如期正常开展开采工作且矿山完全未开采的,出让人可以撤回采矿权,并按有关规定退还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
南宁市羊老石场建筑石料用石灰石矿
该采矿权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88°方位直距约4千米处,矿山总可采储量2098.3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1895.1万吨,综合利用资源203.2万吨),设计生产规模155万吨/年,出让年限13年(其中含基建期0.8年),起始价4200万元。

本次出让属于“净采矿权”出让,该采矿权为露天矿山调整矿区范围重新出让矿山,矿区中心原设置的采矿权(南宁市羊老石场建筑石料用石灰石矿采矿权)已完成注销。原采矿权人已投资建设生产线等原矿山资产1583.51万元,竞得人如不是原采矿权人,应一次性全额支付补偿款给原采矿权人。此外,前期工作费用215.22万元,土地林地等补偿费用670.12万元也由竞得人额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