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任务通知书编号BM20120459),受长春理工大学的委托,对长春理工大学教学实验设备进行招标代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确定供应商。
2、谈判项目名称:长春理工大学教学实验设备
3、谈判项目编号:JLXD2012-0831-01/02/03
4、谈判项目内容:
包号 内容 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 备注
1 专业实验设备23:红外偏振成像测试分析系统及配件 30.10 进口
2 专业实验设备24:1.生物显微镜
2.振动筛
3.其它 21.40
3 水电改造、试验台安装 36.90
报价超过本预算的采购人恕不接受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六部分》。
交货地点:长春理工大学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5.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报价。
5.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6、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12年12月3日至 2012年12月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信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省政务大厅六楼) 持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购买谈判文件(以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备齐)。谈判文件每包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出不退,若邮购需加国内邮费50元人民币。
7、报价文件的递交和谈判时间、地点
7.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7日13时00分。
7.2谈判时间:2012年12月17日13时00分,谈判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保证金:不少于投标总价1%的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取整到千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理工大学
采购人办公地址:长春理工大学国有资产处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宋老师 0431-8558224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天宝街403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刘峰 0431-8180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