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地(州、市)级“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总结评估,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通知要求,全区各地(州、市)要在前期、中期的评估基础上,全面评估“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评价规划目标实现、重点任务进展和规划实施成效,总结实施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十五五”规划编制对策建议。
通知强调,地(州、市)“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围绕提升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科学设定规划目标指标,科学谋划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引领管控;加强与“三区三线”空间衔接,积极拓展调查、勘查和开发空间,加大基础地质调查工作,优化资源配置和矿业权投放,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加强科技创新,全面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效率,深化改革,加大政策供给,完善战略性矿产探产供储销统筹和衔接体系,推动矿产资源快速增储上产、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和矿业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规划基期2025年,规划目标2030年,展望到2035年。
通知提出,全区各地(州、市)应充分利用已有规划数据库成果,开展规划数据库建设,规划数据库建设与规划编制同步进行、同步审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负责辖区内各级规划数据库的质量检查,形成全区统一规划数据库上报自然资源部,并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十五五”规划未批准实前,“十四五”已划定未投放的勘查开采规划区块可向市场投放,并及时纳入“十五五”规划。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地(州、市)级“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报批程序和编制进度、统筹部署县(区、市)级规划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