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海上浮动核电容器生产制造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海上浮动核电容器生产制造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
1.2 招标编号:ZCSX[2016]HW002;
1.3 招标内容:
包一:手工氩弧两用焊机两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包二:75t桥式起重机一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包三:125t起重机改造一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包四:变位器改造一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包五:远红外电预热装置五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包六:全自动压力试验机一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包七:立式水压试验台架一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包八:辅助设备(螺栓拉伸机、监测压力表、液氮制冷、压力记录仪等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包九:工装设计制造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包十:除尘设备采购(十二台一体机、四台移动除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4 交货地点:太原重工煤化工分公司;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 交 货 期: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应提供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2.3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2.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开标前两个月内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其中:(包二)投标人须具有所投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包三)投标人须具有所投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1月19日至2016年0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太原市漪汾桥西望景路8号浙江大厦8层购买招标文件。
3.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原件核验后退回):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可不用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
登记证)(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检察机
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制造商授权书(如适用)(8)特种设备制造许
可证(适用于包二)(9)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适用于包三)
3.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其中包二、包十500元/包。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邮资费 60 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招标文件售出概不退还。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先生(商务)、刘先生(技术)
联系电话:13503516365、13753163705
招标代理: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351-6127999转8008、13934528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