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日),珠海高新区某橡塑材料有限公司被市安监局查出粉尘涉爆场所的电机不是防爆型、未静电接地等隐患,安监部门当日启动了查处程序,并责令该公司整改。

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其业务为将硫化类粉尘加工成颗粒状,供应下游企业制造鞋底或车用橡胶饰件,其加工车间有粉尘防爆的安全要求。昨日,市安监局检查组发现该公司存在粉尘涉爆场所电机、电箱、电扇、电灯等电器元件均不是防爆型,电机设备没有静电接地等早应整改完毕的隐患外,还出现了湿式除尘器没有设置水位和流量监测报警装置、除尘器无泄爆装置、在消防验收等级为丙、丁、戊类的厂房里进行本应在乙类厂房进行的粉尘加工等多种安全隐患。
据介绍,在粉尘涉爆场所,为了防止电器元件意外产生电火花引爆粉尘,场所内使用的电器元件应装有特制外壳,以杜绝电火花与粉尘接触的可能。这种带外壳的电器元件被称为防爆型元件。在粉尘涉爆场所,电灯、开关、电风扇等常用电器都要求是防爆型的。
市安监局检查组认为,该公司现存多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进行整改。对于该公司在消防验收等级为丙、丁、戊类的厂房里进行本应在乙类厂房进行的粉尘加工一事,安监部门将转交消防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