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请出示一下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8月4日晚,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一建筑工地,随机叫停了一辆正准备驶往建筑垃圾处置终端的渣土车,对该车的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进行检查,确认相关信息后予以放行。当天,我市首次启用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制度。
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是建筑垃圾转移活动的电子信息载体,内容包括施工单位、排放工地、建筑垃圾类别及数量、运输单位、运输工具、驾驶员、行驶路线、运输时间、处置单位等信息,自运输车辆离开建筑垃圾产生场所时开始运转,到达预定利用处置场所时结束。通过这一制度,可进一步强化针对工地、运输公司、处置点三方的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全面构建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闭环管理体系。
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表示,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贯穿建筑垃圾从工地离场至终端处置的全流程,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处置单位共同承担联单运行管理,应分别指定工作人员在各自负责环节进行联单信息核对、确认,各联单确认人是联单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建筑垃圾产生单位需通过“无锡城管”公众号“公众服务—建筑垃圾”小程序扫码或输入车牌发起联单,核对相关的核准信息、车辆信息、去向信息,填写建筑垃圾种类等内容,电子签字确认后生成联单的第一联。随后,根据核准信息,运输单位确认启运并按规定路线运输至规定处置场所,抵达后驾驶员电子签字确认后生成联单的第二联。处置单位随之通过地磅自动称重或人工录入核对建筑垃圾种类、接收量等内容,现场管理人员电子签字确认或系统核对自动确认后生成联单的第三联。第三联结束后,再由第一联生成单位进行确认,确保联单信息完整闭环后,该条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才能结单。
“三方协同确保垃圾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压实建筑垃圾各环节主体责任,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动落实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全力加强对建筑垃圾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