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害人周某红到崇仁县公安局郭圩派出所报案称,其自2010年在辖区经营养猪场以来,当地村民张某辉用胁迫、恐吓等手段,多次强制受害人购买使用其名下的砂石等建材。 经查,2010年至2015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辉在郭圩乡某村先后多次采用胁迫、威逼的手段,强迫他人在兴建房屋、承建工程时接受其砂石、砖、土等建筑材料的运输,如若不同意,就采取堵路等形式阻碍施工。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辉已被崇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