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江苏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公示了一起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上海大屯能源公司在沛县的一个经营企业因存在环境违法事实,被当地环境执法部门查处。 据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公示的徐环罚决字〔 2019〕6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被查处的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违法,为公司位于江苏沛县的选煤中心。该企业被查了的环境违法事实是:2019年7月16日,当地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块煤破碎输送皮带机和矿井中的原煤皮带机汇集进入原煤转载点,该原煤转载点未密闭,其皮带机落料口等处均未采取收集、处理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现场粉尘较重。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认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选煤中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给予该中心罚款3万元,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