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9日至4月29日,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烟台市开展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2 日反馈督察报告。烟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进整改落实。截至2025年6月底,反馈的30项问题中17项已完成整改,13项达时序进度;督察进驻期间转办的1301件信访件整改完成1298件。在整改工作中,砂石经营行业综合整治成为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
自督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烟台市委、市政府坚定扛牢政治责任,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编制整改方案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时限和措施,确保整改有序推进。各区市也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在加强自然保护地与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方面,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修复,强化生态破坏问题查处。统筹废弃矿山治理,通过编制方案、加快进度、加大资金投入及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严打私挖盗采;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力争 “十四五” 大、中、小型矿山建成率分别达90%、80%、70%,截至2025年6月已完成1187处中720 处废弃矿山治理。加快人工湿地建设改善河道生态,落实 “四水四定”,整治地下水超采与违规取用水行为。
在全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方面,烟台市抓实抓细历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销号标准与流程。针对砂石经营领域存在的问题,开展采砂洗砂等砂石经营行业综合整治,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采砂洗砂等砂石经营管理的意见》(烟政办字〔2024〕61号),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构建起良好的砂石资源管理秩序,有效遏制了砂石经营中的生态环境问题。
同时,烟台市着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中生态环保内容逐年增加,形成了多方协同、齐抓共管的整改氛围,为砂石经营行业等领域的整治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