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赵雅等3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一案。

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以来,被告人赵雅、孙营雷、徐玉乐等人聚集在一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赵雅为首,被告人孙营雷、徐玉乐等人为成员的较稳定的犯罪团伙。2014年4月,被告人赵雅伙同被告人孙营雷成立洛阳市贞雅建筑劳务分包公司,与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签订服务合同,并将被告人孙营雷、徐玉乐等人安排进该单位。其间,被告人赵雅、孙营雷、徐玉乐等人为争夺建筑工地和砂石生意等,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系恶势力。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雅、孙营雷、徐玉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充分发表意见,3名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及被告人亲属等近60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