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上午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召开
清远市矿山综合整治行动
暨严厉打击涉矿违法违规“三种行为”
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
详细汇报专项工作成果
我市从今年4月1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矿山综合整治行动暨打击涉矿违法违规“三种行为”专项行动。
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方面:
全市纳入省综合整治台帐的露天矿山149个,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治。
打非治违方面:
全市核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共72宗,其中无证开采37宗,超越矿区范围开采10宗,超越批准矿种开采1宗,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9宗,无用地手续进行加工15宗。截至7月19日,35宗已立案,其中15宗已结案;21宗已作出行政处罚。
全市主要交通沿线裸露被破坏山体整治方面:
全市排查出主要交通沿线被破坏裸露山体项目90宗,共计7605亩。截至7月28日,动工整治84宗、7460亩,动工率93%;完工53宗、4601亩,完工率58%。
矿山石场治理复绿方面:
2020年度矿山石场治理复绿任务112.7公顷,其中清城区43.24公顷、清新区11.18公顷、英德市22.85公顷、佛冈县10.32公顷、连州市11.97公顷、连南1.9公顷、连山1.56公顷、阳山县9.68公顷。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治理面积139.36公顷。
打击河道采砂违法行为方面:
水利系统联合公安、海事、交通和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89批次。
据了解,此次专项工作根据巡查报告机制、执法督办机制、追查问责机制,配合出台的系列政策和方案,全面加大矿产资源执法力度,开展生态整治、安全整治、违法整治,形成一矿一策整治方案。
接下来,我市将巩固扩大涉矿“打非治违”成果,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促进矿山企业规范管理,加大矿政管理力度,大力推进矿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