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自治区水利厅获悉,5月以来,西藏各地市累计巡查河道1.52万公里,查处非法采砂行为12起,移交公安机关2起,没收非法砂石量2.5万吨,没收违法所得13.2万元,处罚款2.28万元。
据了解,自治区水利厅联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开展新一轮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印发《西藏自治区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针对有效期内的河道采砂许可审批情况进行梳理,发现疑似越权审批、超期许可、超规划许可等问题,以“一市一单”形式印发《工作提醒》,要求相关地(市)按期核实并做好整改工作。相关地市以县(市、区)为单元开展拉网式排查。
区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自治区水利厅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市地水利局对已经排查掌握的非法采砂点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人,对重点河段、重要水域组织力量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对各类非法采砂行为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确保非法采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广泛宣传河道非法采砂的危害性和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采砂行为,营造全社会打击整治非法采砂的浓厚氛围,呵护河湖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