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对截至2021年6月31日过期的31宗矿业权进行注销(具体名单见附图)。矿业权注销后,相应的勘查、开采权力灭失。注销的矿业权应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生态修复和地质环境治理法定义务。
依据该局发布的《哈尔滨市注销过期采矿权公示名单》,31宗注销矿业权矿山的矿种涉及石灰岩、泥炭、玻璃用脉石英、大理岩、陶粒板岩矿、制灰用石、建筑用花岩、矿泉水等。如有异议,矿业权人可于公告期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