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鲁山县召开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推进会。 会议传达省厅督导检查组要求,通报了鲁山县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目前进展情况,并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会议强调,一是工作力度要再加大。坚决做到整治成效不显现,整治行动不收兵,以最坚定的决心、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举措深化矿产资源综合整治。二是问题整改要再强化。对反馈问题逐一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方案,严守整治标准,全程跟踪督查,严格整改销号,确保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彻查彻改,深入开展巡田巡山巡矿行动,抓好露天矿山、工矿废弃地等生态修复,做到全覆盖排查、系统性整治、全方位规范。三是生态保护要再严格。坚决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深入贯彻自然资源“七个严禁”要求,以“一网两长”和“一长三员”为抓手,充分发挥县、乡、村、组作用,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明确责任,健全监管部门联动机制,保持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依法依规实现自然资源管理长期有序、可控,切实把自然资源管理好、把生态环境维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