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桂林市矿产资源监督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桂林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桂林市36名矿产督察员扎实开展2021年度矿产督察工作。
2021年以来,桂林市自然资源局精心谋划矿产督察工作任务,制定督察工作方案。矿产督察员积极配合该局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实地核查、采矿权出让前期实地踏勘、执法监察等相关工作,为桂林市矿政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全年,桂林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矿产督察员对辖区范围内共164宗矿业权进行督察。矿产督察员深入矿山现场,询问相关人员,认真查看文本图件资料,核实生产台帐、报表及原始票据。对不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不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环保要求的矿山企业进行评定,下发整改通知,并督促其严格按规定整改。有效减少超层越界开采、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矿山安全生产制度落实,防止事故发生,切实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水平,确保全市矿产资源开发有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