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宁市河长制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组织市、县水利、交通运输部门,各国有砂石企业及联合体负责人,召开了全市河道采砂管理暨采砂运输安全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了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在全省深化船舶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各相关县(市、区)、市直园区水利、交运部门作书面发言交流,国有采砂平台公司代表作经验交流及表态发言。会上,分析了遂宁市当前河道采砂、涉砂船舶管理形势及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对河道采砂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等工作提出要求,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对砂石管理等方面作出纪律要求。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充分认识到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及采砂运输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会议强调,要严之又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坚决贯彻落实禁渔期和汛期禁采规定,从3月1日至9月30日,全市河道禁止采砂。务必做到手续齐全,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严禁超时间、超范围、超深度、超总量开采,严禁无证开采,将采砂管理工作纳入河长制年度考核。
会议强调,要又准又狠依法打击违法行为。水利、交运、公安部门要建立长期联合执法巡查机制,增加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问题多发区域和重要时段的巡查频次,加大对禁采区和禁采期的巡查监管。对于罔顾国家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严惩,对于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供案件线索,落实“一案双查”。
会议强调,要不折不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禁止砂石堆料侵占河道,确保行洪安全。要在“四川水运突破年”重点打击船舶超载、“三无”涉砂船舶、违规拖带、未办理水工许可、证照过期等违法行为。通过提升企业主体管理能力、船员适任能力、防洪能力、监管能力、应急能力等方面,力争实现2022年全市涉砂领域水上交通“跑船”事件为零、事故为零、死亡人数为零的“三零”工作目标。
会议强调,要一点一滴抓实环境保护责任。要按照“谁开采、谁修复”的原则,及时修复平整河床和河道岸线,做好场地复耕复绿。持续做好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用好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信息系统,做好污染物转运记录,将责任明确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