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绿色矿山“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3月20日起,用1个月时间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复核,其中省级负责对已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进行复核,市级负责对本辖区已纳入市级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进行复核。
《通知》指出,此次复核要突出8个重点:矿山企业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是否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且情形严重,是否被相关部门函告移出;是否存在违法开采特别是越界开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是否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是否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是否被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等通报;矿区范围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和风景名胜区;矿容矿貌、粉尘、噪音、“三废”排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履行“二合一方案”,做到“边开采、边治理”。
《通知》强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矿山“回头看”,做好协调配合。复核工作组要压实责任,做到一矿一表填写并签字,对弄虚作假的严格问责。针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意见。矿山企业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