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煤炭、稀土、铜、金等重要矿产的供应保障体系更趋完善,勘查开发区域布局更趋合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更加协调,基本形成绿色勘查开发新格局。
《规划》提出,将发挥乌兰察布市区位优势,打造石墨资源深加工基地,提高四子王旗萤石矿山规模,推进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整合乌海及周边地区矿产资源,实现资源集中开发、统一管理、连片治理。
《规划》明确,将推动晶质石墨基地产业升级。依托兴和县黄土窑晶质石墨,打造内蒙古晶质石墨深加工产业基地,通过矿产品深加工和技术创新,实现资源的效益转化。加强高端产品研发,培育石墨—石墨材料—应用产业链,发展高功率石墨电极、石墨(烯)高分子复合、石墨(烯)碳纤维和玻璃纤维等材料,促进规模化生产。
《规划》强调,将提升非金属矿产开发水平。依托石墨资源基地和国家规划矿区,鼓励资源富集地和产业优势区发展石墨深加工产业,资源优势向高端新能源、生物医药、环保材料等产业培植。以四子王旗地区萤石资源为重点,推进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新建萤石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为中型及以上。
《规划》指出,将提高最低开采规模。矿山建设规模要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防止大矿小开、一矿多开。提高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严格新建和改扩建煤矿准入标准,新建井工煤矿原则上产能不低于300万吨/年,改扩建煤矿改扩建后产能不低于120万吨/年。原则上不再新建年产矿石量30万吨以下的铜矿山,不再新建日处理岩金矿石300吨以下的露天采选项目、100吨以下的地下采选项目,除煤层气、富铁、金、地热、矿泉水外原则上不再新建小型及以下矿山。
《规划》要求,将引导晶质石墨、萤石等优势非金属资源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大力延长产业链,扩大产业关联度,以产业集群的形式发展,力争形成自治区新的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