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正式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新规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此次新规是结合本地矿业实际制定的,旨在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涉及40余种矿产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标准。 在核心内容方面,新规体现出多维度的精细化考量。此外,新规还有特殊规定,共生矿产按基准价100%计征,伴生矿产按60%计算;2023年5月1日后新设矿业权按出让收益率征收。本次基准价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新基准价设立了每三年更新的动态调整机制,能够及时反映市场变化,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矿产资源集约化开发。 随着新版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发布,广西废止2018年至2022年期间发布的五批旧版基准价文件。